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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出行个人建议书(30篇)

绿色出行个人建议书篇29

__县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部分电动车不具有生产许可和出厂合格资质,车辆安全性能没有保障,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两轮、三轮电动车、四轮代步车大量上路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信号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改型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导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今年,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起始之年,身为泌阳县的一份子,我们每一位市民都应积极行动起来。为此,泌阳县文明办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1、在日常的电动车驾驶过程中,做到不擅自改装加篷,做到文明驾乘。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的文明交通习惯,服从交警指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文明出行的示范者。

2、驾驶电动车时,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以及乘坐电动四轮车时(包括坐后排)都要正确系好安全带。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而其中很多事故都是由于未规范佩戴头盔或系安全带发生的,所以请大家养成出行正确佩戴头盔、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做一个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3、我县开展的电动车登记编码、防盗编码管理工作,定于20__年7月10日至20日为登记阶段,7月21日至8月30日为免费上牌阶段,9月1日后需付费上牌。请大家根据车辆的类型进行登记上牌,做一个文明出行的宣传者。

4、2021年9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两轮电动车和未进行防盗识别编码的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止上路行驶。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文明驾车乘车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带动身边的人,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畅通、优美的城市交通环境!为泌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倡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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