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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理委托书(30篇)

业务办理委托书篇2

今委托 (身份证号: )代理我(单位)办理坐落于 的房屋登记手续。具体为:

□所有权初始登记 □所有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变更登记

□所有权注销登记 □抵押登记 □地役权登记

□预告登记 □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 □补证、换证

代理权限为:提出登记申请、接受询问、撤回登记申请、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或其他办理结果以及办理与房屋登记有关的其他事项。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我(单位)对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依规定办理的有关登记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签字;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