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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保证承诺书(7篇)

消防安全保证承诺书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本学校的一名教师,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制,对岗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组织班级全体学生学习《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深入做好岗位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南淮市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评标准》的要求,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

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做到课时、教材和师资“三落实”,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治理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切实做到“七个立即”:即: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立即改正;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立即拆除;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立即清除;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立即整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报警按扭损坏的,立即修复;消火栓、灭火器具失效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立即修复;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立即停租。

单位(盖章):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