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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送礼金承诺书(6篇)

不收送礼金承诺书篇5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根据xx市教育局印发《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幼儿园结合实际,制定本承诺书。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时刻铭记教师的神圣职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德治学,以德施教,知荣明耻,以高尚的人格和品德去教育、影响孩子,自觉成为孩子的表率和楷模。

二、自觉遵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精神。不举办或以他人名义举办任何形式的课外辅导班;不到任何培训机构兼课,不参与外培训机构或其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不以“个别辅导”“帮助学生”等名义对学生/幼儿有偿补课、有偿托管等;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孩子参加有偿补课,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自觉抵制和拒绝收受礼品礼金:

①不索要、收受幼儿及家长财物;

②不让幼儿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③不发生用公车送子女入学或以出差名义送子女入学、公款报销差旅费用等行为。

我们会时刻遵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牢记“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庄严承诺,努力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幼儿园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