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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生安全责任承诺书(7篇)

走读生安全责任承诺书篇3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权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没有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学校和学生的监护人应共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家住学校附近的学生,若不在学校就餐和住宿,可由家长与学校签订《走读生安全责任协议书》,办理走读生出入证,学生凭走读生出入证进出校门。走读生在离校期间的个人行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读生本人及其家长负责。

一、学校履行的职责:

1、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向学生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

2、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或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家长,要求家长及时配合学校予以处理。

二、家长或监护人应尽的责任

1、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子女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2、教育子女在校期间遵守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未经许可严禁私自离校。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领导反映,不准在校园内用武力解决问题,严防伤害事故发生。

3、教育子女不要在校园内吃零食、喝酒、抽烟,特别是不要携带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4、教育子女返校回家途中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

5、若学生在校身体不适,家长必须及时赶往学校或者医院配合学校带去医院及时进行就医治疗,如学校打电话告知家长,而家长不到或不予理会的,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与学校无关,家长自行负责。

6、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若有,学生家长应在开学初主动向学校说明,使得学校掌握相关情况,在教育教学中进行特殊教育,否则,一切后果家长自行负责。

7、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在校的违纪行为的纠正、教育、理解和支持学校对自己子女的批评教育。

8、加强对子女的安全自救、自我保护知识的教育,增强孩子自我防范的能力。

9、家长督促子女按时回家、到校,因事因病不能到校的,需家长亲自打电话请假。坚决不许子女到江河湖海游泳或玩耍,上树或到有危险的地方。子女在该回家的时候没有到家,家长必须立即查明情况。

10、教育子女遇雷电交加的暴风雨天气,不在树下、岩石下等危险处避风雨。暴风雨天气的早、午、晚子女返校、回家,家长必须全程接送。

11、家长每天督促学生在家坚持认真学习,完成作业。

三、走读生的责任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校,不滞留学校;

3、不打架、不骂人、不欺骗老师及其家人,遇事不隐瞒、不谎报;

4、上学和回家途中注意交通安全,遇路口小心行走,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不玩火、不玩水、不私自到江河湖海游泳或玩耍;

6、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到校;

7、注意搞好个人卫生,特别是在传染病高发季节应积极配合学校搞好疾病预防;

8、未经老师允许不得私自带领住校生到家。

9、走读生在离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10、走读生放学回家和上学途中不许进入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网吧等营业性场所,不许打架斗殴、抽烟喝酒、谈情说爱。

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四、责任追究:

监护人或学生凡因不履行职责或不听学校安排,与学校管理制度相违背造成不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家长、学校双方签名后各保存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学年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校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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