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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7篇)

中学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篇3

新的学期已经开始,为了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强化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我愿意做如下师德承诺:

1、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爱岗敬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热爱学校,把教育作为一份提升学生和自己的神圣事业。不旷课、不随意停调课、不敷衍塞责。团结同事,共同进步。不说任何损害学校名誉的话,不做任何有失师表形象的事。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受教育权,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关怀和帮助学习和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遵章守纪。加强效能建设,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上课期间不会客、不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在教学区吸烟、喝酒。工作时间不化浓妆,不留怪发型,不穿戴违规衣饰。

5、严谨治教。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辅导、考核、评定工作。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探索有效的教育方法,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6、廉洁从教。不以教谋私,不违规带生办班或校外兼课。不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乱收费,不向家长索要任何钱物,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7、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坚持家访,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8、自尊自爱。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已,讲究礼节;衣着庄重,文雅大方;语言、行为规范健康,公共场合使用普通话;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9、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教师日常行为“十不准”和教师应语忌语“十二条”的言行。

承诺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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