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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个人师德承诺书(12篇)

教师个人师德承诺书篇3

暑假伊始,为贯彻落实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以及校长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7月19日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特制定以下内容并由教师本人作出公开承诺和保证:

一、不违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严禁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二、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管理基本规范》等有关师德教风的规定。

三、不违规征订、推销、编印教辅资料;保证不参与任何有关有偿家教的活动,不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学生的各类补习班和培训班;严禁组织举办校外辅导班,及到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授课或从事有偿家教。

四、不向家长索要、变相索要财物或托办私事,不接受学生家长的钱物和提供的便利,严禁参加谢师宴。

五、不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严禁造谣诽谤、弄虚作假、酒后失德、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六、珍惜法律赋予的培训权利,自觉履行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及时参加暑期培训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七、提高安全意识,时刻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

八、本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并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服从安排,积极参加上级或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或有关工作。

教师学校公开承诺并保证:坚决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教育法》、《教师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违反教育干部作风建设和教师行为规范的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