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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除的承诺书(22篇)

关于拆除的承诺书篇3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我公司就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清镇新校区建设项目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

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保障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七、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专职安全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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