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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承诺书(8篇)

职业道德承诺书篇8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书育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实际行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本人将严格遵守以下“六条禁令”:不准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指责、训斥学生和家长;不准违规带生和私自办班,严禁有偿家教;不准接受学生或家长的宴请或馈赠、向学生推销书报,严禁以教谋私;不准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成绩,严禁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准擅自缺课、调课、擅离职守,严禁在上课时间使用手机;不准参与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严禁在教学区或学生面前吸烟和课前喝酒。

如果违反,本人将愿意接受如下处理:

一是情节轻、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全校教师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两年内不申报高一级职称;二是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后果,在全校教师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待岗一年,两年内不申报高一级职称,并接受纪律处分;三是情节特别严重、触犯法律的,接受司法机关处理,并根据《教师法》规定接受教育局对本人教师资格做出的相应处理。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存档一份,承诺人自留一份。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