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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个人申请承诺书(7篇)

公租房个人申请承诺书篇4

承诺人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号码:

(配偶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号码: ) (未成年子女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号码: )

本人在申请和领取人才租房补贴的整个过程中,对下述事宜承诺:

一、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

二、本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享受“孔雀计划”政策;

三、本人(配偶)未租住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等);

四、本人的居住信息与提交的租赁合同(或租住凭证)相符;

五、本人是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六、本人(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本人将在1个月内通知本单位住房专员:

(一)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拥有了自有住房,或本人(配偶)享受了购房优惠政策(拥有住房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或接受赠与的时间为准);

(二)本人(配偶)租住了政策性住房,享受了“孔雀计划”政策或享受了宝安区“凤凰工程”住房保障政策;

(三)本人(配偶)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

(四)本人人才层级已经提高;

(五)租赁合同快到期需提交新合同。

本人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经核查发现本人不符合条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交罚金。已领取了租房补贴款的,将及时退回。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