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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文明承诺书(13篇)

关于教师文明承诺书篇4

为响应区教育局举办“文明礼貌月”的号召,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和“决不放弃一个学生”的思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特制定以下承诺书:

1、 自觉学习和遵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得有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2、 宣传科学、传授知识,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活动。

3、 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和补课,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及直销或传销活动。

4、 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 认真备课、上课,布置作业量应适中,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违背课程计划和随意增减课时量。

6、 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体罚学生,坚持家访,讲究方法。

7、 即教书又育人,不向学生乱收费乱罚款。

8、 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不强行让学生购买规定以外的教材、书刊、参考资料及其他物品。

本人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愿接受学校的一切处理。

教师签名:

20__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