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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17篇)

小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篇7

1、本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

2、本人保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保证依法经营,不出租、出借、转让《食品流通许可证》;

3、本人保证在进货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4、本人保证严格执行进货记录制度,真实、全面、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同时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并对进货记录保存2年以上;

5、本人保证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承诺和自检制度,不出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同时逐步加强自身的自检能力和水平,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一律停止销售,并报辖区工商分局备案;

6、本人保证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加强对所经营食品的管理,对自检中发现的和媒体公布的问题食品,采取下架退市、食品召回、明示补救措施等手段;

7、本人保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8、本人保证积极完善今后服务体系,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接受消费者监督,争取食品安全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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