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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6篇)

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篇8

1、保证所供物资的如下资料的真实、准确,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类别、等级、产品尺寸图纸、外观颜色、logo标识、技术要求、数量、交货日期、包装标识、运输方式、到达地点、税号、账号及双方经办人和电话等。

2、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必须按照采购合同和本企业的企业技术标准,认真组织生产。确保100%保质保量按时供货,提供产品时需要同时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安全检测证等。

3、品质部出货检验员按照协定的标准与检验规则,及时认真地对出货物品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有关情况及时传送。

4、当生产中的主要原材料,关键工艺等发生变化时,朗特公司审查进行重新确认,否则对由此引起的损失应予弥补或赔偿。

5、产品的包装必须符合产品的质量、技术及运输的要求。根据产品的性能、特征在每个包装箱外表标明各种标记,以便对产品进行合理装卸、开箱。并将承担由于产品包装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损坏、生锈、丢失等损失。

6、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全部产品送达指定地点。

7、产品运输途中一切风险责任自行承担,自愿办理保险,费用自理。

8、对交付的产品提供质保,质保期内发生损坏,我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先行免费替换。我方同意派技术人员到达工程现场指导安装。该批次质量故障所进行的售后服务费用全部由我方承担(含灯具运输费、安装费、贵方人员的支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