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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离校安全保证书(9篇)

学生离校安全保证书篇3

为了确保离校外出期间的安全,严格与学院之间的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特向学院作如下安全保证:

一、本人因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校,离校起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二、本人在离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做任何违纪违法的事情。

三、在离校期间,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等,并对自身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主动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自身的安全。

三、以一名合格的大学毕业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做出任何有违院规院纪的言行,在外树立我院的"良好形象。

四、坚决与传销组织划清界限,拒绝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提高警惕,不轻易听信任何人,以免上当受骗。

五、离校期间,我将主动与家长、辅导员和学院保持联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如实告之自己的情况。若因自身原因影响相关事宜的落实,责任由本人自负。

六、本人自愿遵守以上各条保证,如有违反由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学院对此概不负责。

七、本保证书由系留存。

  保证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