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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保证书(27篇)

还款保证书篇9

债务人(出借人) 于 年月 日向债权人(简称借款人)借出人民币 元(大写 ),约定归还日期为 年 月 日。本人郑重保证如下:于年 月 日之前将所有借款本息全部还给债权人。在此期间,若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企业经营出现困难等可能导致拖延或无法归还欠款及利息的相关情况,债权人可要求本人提前清偿本金及利息。若不按上述期限及时归还欠款,愿承担借款本金及利息的60%违约金和一切法律后果及赔偿出借人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出现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人对债务人上述所有债务(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特此保证!

债务人: 保证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公司地址:

日期:家庭住址:

身份证住址:

日期: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