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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保证书(21篇)

车辆安全保证书篇4

一、出车前车辆检查 车辆使用保证书

1、 出车时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车辆水、电 油、及其他性能正常,如发现任何异常,立即向公司行政部门报告,由公司行政部负责人做出决定并采取相应实施后方可上路行使。

2、检查车辆的各种证件(包括行驶证、驾驶证、玻璃右上角的保险缴费单,车辆年检单)是否齐全、有效、确认证件齐全,有效方可上路。

二、车辆驾驶

1、杜绝一切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发生,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病驾车、不超速、超载、抢道、不违法行使。

2、如因交通违法或证件不全受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全部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致使车辆损坏及其他人伤亡,财产损失的,驾驶员本人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并对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车辆的使用、保养和维护

1、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不在不准停车路段或危险路段停车,车辆使回后停放在公司指定地段,锁好保险锁后方可离开车辆。

2、随时保持车内外及引擎的清洁。

3、爱惜车辆,遵守车辆安全使用的技术要求,每隔7天时间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车辆故障时立即检修,并立即报告公司行政部,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四、车辆日常管理

1、根据公司规定,车钥匙由车辆使用人进行保管,不出车时将钥匙交给行政部保管。

2、杜绝不私配车辆钥匙,如有违反承担法律及行政责任。

3、出车洽谈业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及时通知行政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4、节假日或上班时间外出使用车辆,应呈请行政部负责人核准后使用。

5、使用期间妥善保管车辆,避免人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损毁、丢失、如有车辆损坏、损毁、丢失、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未经公司同意绝不将车辆转接、转租、抵押、出售给第三方,如有违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公司的处理措施

本人自愿做出上述保证,如有违反本保证行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接受公司做出的以下处理;

1、如本人违反上述保证,导致第三方发生任何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

2、如本人违反上述保证,导致公司发生任何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车辆使用人(保证人)签字: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