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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书(8篇)

农民工工资保证书篇2

我单位承建的.浦泗路朱家山河桥梁工程,关于拖欠工资问题现向业主及行政主管部门郑重承诺:

1、工资直接发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给“包工头”。

2、如因建设单位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我单位先行垫付,我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清欠负总责。

3、如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他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业主及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的惩罚。

xx有限公司 浦泗路朱家山河桥梁工程项目部 承诺人:

20xx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