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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服务保证书(8篇)

商场服务保证书篇5

为落实昆政发[20____]58号《昆明市主城区(专业及批零兼营)市场搬迁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官渡区20____年主城区批发(专业及批零兼营)市场搬迁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官通[20____]21号)文件要求,昆明明通商场郑重做出如下保证:

1、商场恢复营业后,商场内的经营户只从事零售经营,不再从事任何批发或者批零兼营业态。

2、商场统一合理布置收银台,实行分区域统一收银,统一售后服务。

3、商场向工商、税务、质监、商务等部门承诺仅从事零售经营,不从事批发业务,若商场内出现任何批发业务,商场甘愿接受处罚。

4、商场与所有入场商户签定《合同补充条款》,并要求商户必须承诺:在商场内只开展零售经营,不从事批发业务。若有违反,商场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无条件收回铺面。

5、为缓解主城区交通压力,商场恢复营业后,只保留1-3楼的零售经营面积,4楼和5楼将调整为商务办公区和商场服务区(餐饮、娱乐、休闲)。

6、商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杜绝售卖假冒伪劣产品。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监督检查。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敬请社会各界、广大市民予以监督。

20____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