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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怎么写?下面我们范文网承诺书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关于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是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直接表现。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该坚苦自立,忠实不欺,行之以德,诚信做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国家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生守则,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
二、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帮考;
三、不携带通讯设备等任何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
四、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
五、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扬州大学考场规则与考试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学生签名:
日期:
我是参加__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20__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
20__年__月__日
我是一名光荣的初中学生,我珍惜我的荣誉。
为了严肃中考考风考纪,充分发挥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各级党政号召,提高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20__届中考。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已认真学习《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3号令)。诚信参考,考出自己的真实成绩。做一名诚信考生,诚信公民。
二、认真思考,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成绩;不剽窃他人试卷;不抄袭他人答案。
三、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四、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五、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
六、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
承诺人:
时间: 年 月 日
我申请参加贵院20____年自主招生考试,已阅读和了解学校的《考生守则》、《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自愿遵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本人被录取后不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4.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考生高考。
考生(签字):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高考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考点工作人员是国家教育考试保障人员,是高考工作的重要岗位,为了确保今年我县普通高招工作能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本人在今年的高考工作中作如下承诺:
(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认真做好所分配的工作任务,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实施细则,如实记录考点有关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具有三严作风: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肃纪律。
(三)遵守以下“四项纪律”:
(1)不擅离职守;
(2)不徇私作弊。
(3)不违反规章操作;
(4)不纵容、包庇、伙同他人违纪作弊。
案件教训,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
(四)保证在高考监考工作中,要接受历年的高考舞弊。
以上是我的承诺,本人一定要严格遵照执行,凡因工作失职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考生严重违纪舞弊或发生试卷泄密、答卷丢失等问题,接受高考规定的一切处理。
承诺人(签字):
尊敬的老师: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该以诚为本,忠实不欺,行之以德,诚信做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考试的过程中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生守则,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
二、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作弊;
三、不携带通讯设备等任何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
四、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
五、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
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学生签名:__
20__年__月__日
我是一名报名参加今年成人高考的考生,我已知晓《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的有关规定(《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内容见《给考生的一封信》),我在报名、考试中将以诚信为本,并庄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相关证件、证明真实并符合要求。
二、本人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
三、本人在报名、考试中,如有违纪舞弊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
20__年__月__日
当诚信考生,做文明公民,既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诚信考试既是对于自身学习的知识素养真实的展示考核,也是对于自身品德修养真切的实际检验。作为当代大学生,每一名同学都应该从观念上树立对于考试的正确认识,在行为上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促进我院优良学风考风建设,坚决抵制考试作弊等不良现象,值此英语四六级和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之际,我愿诚信参加考试,端正考试态度,杜绝舞弊现象,严守考试纪律,维护校园正气,驾诚信之舟,以真实的成绩接受检验。我已阅读了《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0000000000学生手册》,我保证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学校处分,我保证每次考试中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我保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恪守考试纪律,弘扬优良学风,维护知识尊严,强化诚信根本,树立道德新风!用扎实的知识、坚定的意志、求实的态度向自己、向老师、向家人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成长为诚实守信,勤奋进取,努力奋斗,积极向上的青年一代!
承诺人:
日期:2020年__月__日
我是参加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x
20x年x月x日
本人自愿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年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文化课)考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本市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学 校 名 称:
考生报名号或学号:
考生身份证号: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为了加强学校的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我校进行诚信考试的主导作用,响应学校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携带通讯工具、词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不抄袭他人答案。
五、不交换答案,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七、如有不诚信行为,愿接受学校处理 。
承诺人:
2019年1月11日
我是参加__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__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_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的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_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__
20__年__月__日
为维护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及校内相关考试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考、校内考试及其他考试的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吉林省和学校的有规定,现就诚信考试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不出现下列考试违纪行为:
(1)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2)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故意扰乱考场、评卷场所等工作场所秩序的;
(4)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6)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7)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8)用规定以外书写工具、纸张答题,或在试卷规定范围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试卷上标记信息的;
(9)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10)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11)在考场内及考场窗外、走廊等距离考场较近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12)其他违反考场纪律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保证考试公平、公正,不出现下列考试作弊行为:
(1)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以及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2)组织作弊的;
(3)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
(4)倒卖作弊器材或考试答案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5)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6)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携带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7)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
(8)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10)考试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课程且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1)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经查实的;
(12)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3)其他应当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以上为本人诚信考试承诺,如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人高考、校内考试及其他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本人自愿按照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吉林建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接受纪律处分或承担刑事责任。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是立人之本、成事之基,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是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直接表现。要成为党和国家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我们应该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国家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和考核中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生守则,认真履行考试程序,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
二、不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储存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携带规定的证件参加考试,按照要求对号入座;不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不擅自离开考场;交卷后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
三、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不在考试过程中东张西望、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用手势传递有关考试信息;不偷看他人试卷等与考试相关资料;不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坚决制止他人强拿自己的试卷等考试相关资料;
四、不抢夺、窃取、交换或者传接试卷、答卷、草稿纸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五、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代考;
六、不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试卷材料,按要求交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
七、不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等信息或将他人的试卷、答卷姓名、学号等信息篡改为自己的姓名、学号等信息;
八、如违反考试纪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_
日期:20_年_月_日
我是一名报名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我已阅读了湟中县《致2019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2019年高考考生参加考试重要事项告知书》中关于考试管理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刑法修正案(九)》节选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行为处理的相关内容,我在报名、考试中将以诚信为本,并庄重承诺:
一、本人及家长所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资格审查资料真实准确。
二、本人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
三、本人绝不携带手机、包、计时工具(考场内有电波钟)、涂改液、修正胶带等违禁物品进入考点。(违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学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摄像、扫描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笔记本以及手机、手表、计算器、电子手环、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储存记忆功能的通讯工具等。若在考场内发现违禁物品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本人绝不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绝不参与高科技作弊。
五、本人及家长在报名、考试中,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参与高科技作弊、替考或找人替考等违纪违法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的处理。
六、本人将妥善保管用于网上填报志愿的登录密码(初始密码在准考证上)和提交密码(刮刮卡),避免因密码遗忘、丢失给自己的录取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湟中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本人在参加2015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一切规章制度,保证做到以下各条:
1、一经报名,必须参加考试,不缺考,如有缺考下学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考试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3、所提供的有关本人身份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4、不请人代考、不夹带、不抄袭、不带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5、按照考试规定,不在考试中途退出考场;
6、不干扰监考教师正常的监考工作,自觉服从监考教师安排;
7、一经作弊或违纪,愿接受留校察看、取消学位等相关文件处罚。
以上各点是本人的承诺,如有违反,自觉接受相应的处罚。
承诺人:
日期:2020年__月__日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___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考试规章制度,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本人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本人将服从监考老师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本人服从学校按照相应规定对本人的处理;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承诺人:
20_年_月
本人承诺:
我保证认真遵守《北京化工大学考场规则》,在参加学校组织的任何类型的校内考试重点做到以下十点:
1、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听监考教师宣布考场规则,服从监考教师安排,按照监考教师指令进行作答;
2、携带本人校园卡或临时考试证参加考试,按主考老师安排隔位或对号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方便监考人员随时检查,考前配合监考人员整理考场,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不擅自离开考场;
3、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不相互借用,保持考场肃静,不得自带草稿纸或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学生应将试卷写好答案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
4.在考试过程中不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不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不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6、考试过程中将手机关闭,不使用电子设备或通讯设备;
7.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不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不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8.不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不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不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10.不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
尊敬的老师:
我已仔细阅读《云阳县20__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况一览表》、《云阳县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对照自身情况,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所填写(提供)的个人基本情况、学历、专业等各类报考信息均真实有效。本人自觉遵守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对因个人报名填写信息和本人真实情况不一致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所学专业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不属于《简章》招聘范围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等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同时接受《简章》规定的“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
承诺人:(签名)
考生号:__
20__年x月x日
我是一名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学习了《考生守则》和《高考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的有关内容,在今年的高考中,将以诚信为本,遵规守纪,并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考生守则》和考场纪律,不违规违纪。
2、尊敬监考老师,服从监考老师管理。
3、不携带违禁物品(如手机、电子通讯设备、手表等)进入考点。以上承诺坚决做到,考试中如有违纪舞弊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条款处理。
考生:
为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狠刹违纪舞弊歪风,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我在参加_________考试时,愿作如下承诺。
一、报考时,我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考前我将积极备考,认真阅读《学生考试纪律》、《考场规则》并自觉遵守。
二、进入考场时,保证不携带任何书刊、报纸和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只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等。
三、考试当日,我将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提前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入座后自觉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四、考试时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在试卷上做其他任何标记。
五、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偷看他人试卷、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接、传答案或者与他人交换答卷。
六、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七、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收齐全部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和准考证,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我按序退出考场。
八、如有违反《考试规则》等行为,我将接受有关考试违纪处罚规定的处理。
考生签名:
日 期:
为了在同学们中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2019年6月20日18级中药学4班晚上开展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的班级活动,每个同学都签了诚信考试承诺书。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01. 细节处的诚信尤见真实,心灵中的纯净更是可贵。
02. 树道德之风,立诚信之本,当诚信考生,做文明学生。
03. 从诚实考试做起,以诚实守信的实际行动创造辉煌的明天。
04. 三年磨剑志存高远竞蟾宫折桂,百日攻关脚踏实地誓金榜题名。
05. 拼搏,以有限时间挑战内在的潜力;奋斗,用不懈努力铸就无悔的青春。
06. 自信是你成功的基石,沉着是你飞翔的翅膀。
07. 与诚信携手同行,与舞弊挥手作别。
08. 优化考试环境,提高考试质量。
09. 严谨治学,诚信为人。
10. 以实力争取优异成绩,以诚信展现良好学风。
11. 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
12. 以实力验证自我,以诚信构筑人生。
13. 以诚实考试为荣,以违纪作弊为耻。
我是参加________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________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我郑重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即将到来,我们应该要明白考试只是检查学习效果的措施之一,它能摸清学习中尚存在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诚信考试,需要公平公正的考场。
为创起诚信校园,树起诚信学风,成为诚信学子,本人愿意在考试中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在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书籍、笔记本、复习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
(四)开考后,不得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绝不替考,不抄袭他人答案。
(五)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互借文具
(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七)考试结束后,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监考人员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在20__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期间,本人承诺:
1、保证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信息提示进行填报。
2、自愿遵守教育部和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规定和《考试规则》。
3、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4、不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等各种信息传输设备,手表以及答题用笔、橡皮、格尺、圆规、三角板、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用品,不携带有金属物品的服装、鞋帽,项链、耳坠、发卡、手镯、戒指、磁卡、信用卡、钥匙、硬币等铁磁性物品,不携带其他影响入场检查的与考试无关物品。
5、自觉接受和服从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使用安检门、金属探测仪对严禁携带物品的入场安全检查。
6、遵纪守法,不组织、不参与考试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接受《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共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监察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出的处罚决定。
承诺人(签字):
我已经仔细阅读关于20__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政策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20__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政策;
二、真实、准确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
三、准确、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
四、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五、按要求参与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每一个环节,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为维护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及校内相关考试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考、校内考试及其他考试的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吉林省和学校的有规定,现就诚信考试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不出现下列考试违纪行为:
(1)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2)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故意扰乱考场、评卷场所等工作场所秩序的;
(4)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6)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7)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8)用规定以外书写工具、纸张答题,或在试卷规定范围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试卷上标记信息的;
(9)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10)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11)在考场内及考场窗外、走廊等距离考场较近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12)其他违反考场纪律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保证考试公平、公正,不出现下列考试作弊行为:
(1)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以及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2)组织作弊的;
(3)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
(4)倒卖作弊器材或考试答案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5)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6)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携带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7)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
(8)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10)考试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课程且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1)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经查实的;
(12)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3)其他应当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以上为本人诚信考试承诺,如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人高考、校内考试及其他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本人自愿按照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吉林建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接受纪律处分或承担刑事责任。
我是报考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医.学全在线.网站.整理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诺?
是 否
承诺人:
_月_日
我保证认真遵守《北京化工大学考场规则》,在参加学校组织的任何类型的校内考试重点做到以下十点:
1、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听监考教师宣布考场规则,服从监考教师安排,按照监考教师指令进行作答;
2、携带本人校园卡或临时考试证参加考试,按主考老师安排隔位或对号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方便监考人员随时检查,考前配合监考人员整理考场,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不擅自离开考场;
3、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不相互借用,保持考场肃静,不得自带草稿纸或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学生应将试卷写好答案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
4.在考试过程中不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不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不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6、考试过程中将手机关闭,不使用电子设备或通讯设备;
7.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不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不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8.不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不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不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10.不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
考生签名
20__年11月
亲爱的各位同学:
全国计算机考试在即,同学们又已经开始进入了紧张的考试复习,对于我们每一个同学来说,学校的每一次考试都是对同学们学业成果的一次大盘点、大检阅,更是对每一个人的综合素质的一次挑战,是对同学们的自信心、自觉性、意志力、诚信度的一次考验;也是同学们对所学知识一次良好的检验。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千百年流传下来,亘古不变。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诚信的品质,对当代的大学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诚信考试当然更是首当其冲。为弘扬校风、端正学风、规范考风,做高尚精神之表率,树道德风尚之典范,立诚信诺言之标杆,值计算机考试来临之际,我院向广大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全体同学认真复习,积极备考,严肃考纪,争做文明大学生。
2、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团员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作出表率。
3、同学之间相互督促,相互提示,制止作弊,弘扬正气。
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每一名同学都应该从我做起,和不良的考试行为做斗争。
5、全院学生共同努力营造“守纪光荣,违纪可耻”的氛围,文明考试,诚信克己。
对考试中作弊同学学校将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南昌航空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给予严肃处理,具体如下:
第二十一条对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纪律处分:
(一)被认定为考试违纪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被认定为考试舞弊者,给予记过处分。
(三)因考试违纪或舞弊受处分后,再次违纪或舞弊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四)请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以上处分参照《南昌航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未取得本科毕业资格者;
(二)因考试舞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