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实用范文分享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财政局高度重视,结合财政职能,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全面履行党组责任。 成立专门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建立了扫黑除恶小组联络人制度,负责对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营造了浓厚的专项行动舆论氛围。全局上下重视程度,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坚定的决心强力支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是加大投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保障水平。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障政法、综治、公安等相关工作经费。 每年对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单位的公用经费按年人均2万元的标准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并按月及时拨付。同时根据政法部门需求,足额保障专项行动经费,确保了我市扫黑除恶成员单位日常工作和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对上级转移支付的扫黑除恶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下达,并加强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会同公安、政法等部门,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确保扫黑除恶资金用于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同时,不断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扫黑除恶资金及时拨付,防止资金沉淀闲置。另外,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为保障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更大作用。
四是加强宣传,弘扬正气。当好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员,做社会正气的弘扬者,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管理好财政局各种信息平台,使之成为党的喉舌、工作平台,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和国家意志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