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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我局党委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
我局党委组织召开了城建领域扫黑除恶动员专题研究部署会,全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均到场参加会议。会议上党委书记、局长崔见光同志对城建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科室针对各自业务领域进行摸底排查黑恶势力,强调要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工作突出位置。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城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我局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局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横幅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在城建领域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二是向市在建各工地施工企业发放《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致全是人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共建共享平安家园 致全市人民群众开展平安建设的一封信》的宣传资料共300余份。三是要求在建工地利用围墙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在局办公楼LED宣传屏进行宣传,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四是设置了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突出管理。
重点排查我市城建领域可能涉及的黑恶势力,如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的串标围标、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工地建材强装强卸等黑恶势力。
一是对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前三名进行了排查,其中包括丰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业务用房及剑南派出所等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的前三名、丰城市淘沙镇粮管所建设项目的前三名、丰城市张巷中心小学东岭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中的前三名等共计12家建筑企业进行了重点排查,未发现串标围标等恶性行为;二是利用安全巡检的契机对建筑工地进行排查,近期,我局对市区在建项目的56家施工企业进行了排查,采取走访询问等方式重点对“砂霸”、“水泥霸”等黑恶行为进行排查,目前发现3起线索。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我市城建领域提供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法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迅速在卫计系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努力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市卫计委迅速安排部署,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如下:
一是迅速动员。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市卫计委认真研究领会《高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干职工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明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系统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要求各地各单位迅速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职工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二是组建机构、制定工作举措。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早在二月初市卫计委就成立了以主任书记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委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了高安市卫计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工作做了明确部署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职责到位。
三是认真开展排查。各地各单位就卫计委行业特点迅速全面开展涉黑涉恶问题排查,特别是要针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深度排查,同时要做到证据真实有效,保证打击有力。3月份卫计委领导小组对全系统进行了一次为期半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督查,对部分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督导意见和建议。力争使扫黑除恶心专项斗争在卫计系统起到真实可见的效果,更好地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高安和谐快速地发展。
按照市、区委统战部关于扫黑除恶专项会议要求,我街道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及重要指示,在我辖区民族宗教领域中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安排部署,不失时机地积极行动,采取宣传、摸排、打击同步进行的方式,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办事处和社区分别成立了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党委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社区的书记为成员,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关的工作方案、工作台账等档案资料,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共召开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3次,参会人数30余人,多次传达区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街道、社区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各社区层层传导,每周一进行情况总结上报,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二、广泛摸排,盯紧线索。开展自下而上、条块结合的全面排查,要全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对本辖区民族宗教领域内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每周一社区要将民族宗教领域内的线索摸排情况总结上报,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民族宗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等突出问题。聚焦民族宗教领域中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民族宗教领域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三、大力宣传,全民参与。在街道、商业门市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电子标语和举报电话,到目前共计张贴宣传标语214条,电子标语87余条,发放宣传册7000份,发放扫黑除恶主题小扇子1500个,干部下基层走访20次,力争做到专项斗争家喻户晓。
四、加强教育,立足防范。加强对少数民族重点人群管控,不断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对少数民族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对社区少数民族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对少数民族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工作,把预防犯罪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者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五、注重实效,建立长效机制。在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逐步把扫黑除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避免集中打击过后又出现反弹的局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坚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某某县纪委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从开展打击“村霸”“沙霸”入手扎实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在开展扫黑除恶和整治“村霸”“沙霸”工作中,某某县纪委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年监督执纪工作重点,及时行动,明确了各职能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职责。对设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村霸”“沙霸”信访举报平台,建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村霸”“沙霸”线索管理台账,建立问题线索信息共享和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各镇、各单位成立专班、指定专人、专门负责扫黑除恶、整治“村霸”“沙霸”工作,明确职责、推进措施和任务要求。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为增强工作针对性,要求各镇纪委和各纪检监察室重点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注意发现和查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查办、挂号督办、一查到底。重点摸排基层党员干部沦为“村霸”或为“村霸”充当保护伞、村干部勾结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强行霸占集体利益、向扶贫领域伸黑手、群众意见强烈的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权力破坏经营秩序,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或与“沙霸”勾结串通等问题线索。
三是拓宽举报渠道,规范线索处置。充分利用某某县纪委网站、纪检监察工作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入户走访、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同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做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应收尽收,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财政局高度重视,结合财政职能,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全面履行党组责任。 成立专门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建立了扫黑除恶小组联络人制度,负责对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营造了浓厚的专项行动舆论氛围。全局上下重视程度,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坚定的决心强力支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是加大投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保障水平。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障政法、综治、公安等相关工作经费。 每年对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单位的公用经费按年人均2万元的标准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并按月及时拨付。同时根据政法部门需求,足额保障专项行动经费,确保了我市扫黑除恶成员单位日常工作和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对上级转移支付的扫黑除恶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下达,并加强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会同公安、政法等部门,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确保扫黑除恶资金用于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同时,不断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扫黑除恶资金及时拨付,防止资金沉淀闲置。另外,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为保障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更大作用。
四是加强宣传,弘扬正气。当好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员,做社会正气的弘扬者,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管理好财政局各种信息平台,使之成为党的喉舌、工作平台,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和国家意志保持高度一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自20__年3月以来,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专项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我镇扫黑除恶自查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州、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镇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及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阵地,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一是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二是利用镇村党建月会深入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三是利用微信等媒体做好宣传。全镇共制作“扫黑除恶”悬挂横幅26条,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读本7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开展全覆盖走访排查
为确保此次摸底排查不落死角、真正做到全覆盖摸底排查走访,新市坝镇对辖区内的群众进行入户宣传、询问和调查。对他们再次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教育,通过谈心教育的方式引导他们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鼓励检举揭发,全方位了解本村治安、黑恶势力等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全镇范围内对黑恶势力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没有定期收取各村摸底排查表。
四、组织建设
按照州、县关于乡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的工作要求,结合新市坝镇实际,彻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提高农村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基础,我镇制定了《20__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方案》,将涉黑涉恶线索收集纳入乡村党建月会,定期对村级班子队伍进行分析研判。
五、依法治镇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县法治工作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价值取向,以维护社会公平为主旨,紧紧围绕“法治镇”创建工作目标,着眼于四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通过“法治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现就我乡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乡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及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社区)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全乡共制作“扫黑除恶”固定宣传标语8条,悬挂横幅9条,大型宣传牌2幅,宣传栏2期,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3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定期组织派出所民警及乡村干部深入各村,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从抚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的21类重点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结合村委会换届、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线索。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上,大力宣传了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会上要求严格对村“两委”人选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3月份我乡接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并制止了2起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贿选拉票、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案件。
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摸排到2家畜禽养殖场非法占地,建在县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但拒不拆除和落实整改措施,我乡及时将该线索摸排情况报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经乡、村干部摸排,营心村泉岭村小组鳗鱼养殖场老板按合同约定,每年都按时支付村小组的土地租金,但近期发现个别村民别有用心,唆使、煽动群众,要求鳗鱼场老板一次性付清村小组30年的土地租金。乡党委、政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作为“扫黑除恶”线索向县扫黑办报告,并迅速与派出所联合开展调查,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政府与群众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斗争。
2、要进一步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做到深挖细查并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和重视,把湖坊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纵深,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信访维稳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做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工商质监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