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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报告(12篇)

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报告篇10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的有关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我乡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调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党委下设19个党支部,现有党员610名,其中:正式党员560名,预备党员50名。

乡党委在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一年来,共发展党员15人,其中女性3人,占总数的20%,35岁以下党员11名,占总数的73.3%。

二、自查情况

乡党委及各党支部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经过自查,未发现违反发展党员工作规定的情况。

三、主要做法

1、党委重视,支部落实。

乡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各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年度发展计划,从而减少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乡党委及各党支部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

3、健全机制,狠抓落实。

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及我乡工作系统实际,从工作机制上入手,乡党委制定和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是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召开群众意见征求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是培养考察制: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比较了解培养对象的同志作为培养人,每三个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时间一般为一年。

三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四是预审制:支部在讨论吸收新党员之前,将发展对象的材料报乡人事科审查,重点查看条件是否成熟、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经审查通过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五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

四、存在的问题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二是党组织与发展对象的谈话制度还有待于完善,谈话人水平有待于提高;三是对新党员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四是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女党员偏少等现象。

今后,我们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