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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的自查报告(30篇)

档案工作的自查报告篇29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做好我县档案专项审核遗留问题整改工作,同时结合换届风气督查反馈的整改落实情况,我们采取下发函件、通知书等方式逐一进行整改。

一是通过函件方式,开展存疑党校学历认定。根据省部相关文件要求,对7名干部虚填学籍或不符合入学条件但已取得党校学历的,向省委党校发出认证申请函。同时提交干部档案中的相关前置学历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毕业学员登记表(鉴定表)、毕业证书(学历证明)等。

二是下发通知书,确保干部按时补充档案材料。针对没有按时补充档案材料的干部,向干部本人下发了《关于干部缺失档案材料的通知书》等,要求务必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将所缺的档案材料补充完整。

三是认真总结,及时化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自查过程中,一是实行登记制度,将自查发现的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做好统计,以便准确掌握存在的问题。二是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及难点进行研究分析,准确把握中组部、省部对疑难问题的解答政策,及时纠正由于理解和实际操作偏差而出现的问题。

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力度开展存疑学历学位认证和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