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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自查报告(30篇)

自检自查报告篇4

一、工程建设内容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和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岩溶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农业项目修建机耕道项目总投资62.6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2.68万元,治理石漠化面积0.5平方公里.

工程建设任务实施基本农田工程建设规格为3.5米的机耕道2.5千米,分为4条线路:1号线540米,2号线757米,3号线606米,4号线597米,在夯实的路床上填筑15cm砾石路基,路面为15cm的泥结石路面,两边各设高0.2米,宽0.3米的路肩.路基内侧设0.4×0.4米排水沟.项目区涉及乡村.

二、工程完成情况

岩溶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农业项目启动之前,农业局就成立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

(二)乡村机耕道建设

农业局根据按凉发改农经__号文件批复的设计方案,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了机耕道(带沟渠)2063米,机耕道(不带沟渠)461.其中:一号线机耕道(带沟渠)433米,机耕道(不带沟渠)461米,安装涵30φ1处3根,50φ7处20根;二号线机耕道543米,单独沟渠17米,安装涵30φ4处8根;三号线机耕道465米,安装涵30φ3处6根,80φ1处1根;四号线机耕道622米,安装涵40φ1处2根,50φ2处7根.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完成投资为61.7544万元.

以上项目均实行县级报账和专账核算、入账手续及凭证完整、支出结构合理、付款方式按3331支付.材料、设备购置款项使用及其他各项支出合理;前期工作经费及管理费用支出合规;并按规定编制完成了工程竣工决算;资金账目健全,并符合财经制度,资金监管体系健全,运行方式符合要求,自查验收按要求健全规范.工程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质量等未发生变更,设施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及主要技术指标等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正常.

工程建后移交村委会,并建立了管护制度,管护责任、人员等已落实,并报农业局存档.年度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项目投资计划下达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财务档案、工程审计报告,工程实施前、中、后的影像资料,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工程建后管理规章制度等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经自查符合要求.

三、项目存在的问题

1、未实行工程监理.

2、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3、规避招投标程序.

四、整改情况

1、岩溶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农业项目修建机耕道项目建设未实行工程监理,县农业局要在以后的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执行项目监理制.

2、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县农业局严格按照《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审查各项支出,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建立专帐核算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3、规避招投标程序,州发展改革委已对县农业局进行了6000元处罚.在今后的工程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核准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