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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建设自查报告(15篇)

效能建设自查报告篇10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畜牧兽医局机关效能建设水平,现将畜牧兽医局环境效能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落实到位

(一)服务承诺: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机关效能的有关规定,规范、简化和公开行政许可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制定和公开五项服务承诺:积极帮助群众引进畜禽优良品种,做好新技术的嫁接、转化和指导推广,引导群众致富;加强兽药及饲料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伪、劣、假兽药、饲料经营的不法业户;严格执行农业部“六号令”,确保动物防疫生物制品由各级畜牧部门专供制度,保证疫苗质量;《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核时限由一个月更改为5个工作日;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于群众咨询给予满意答复,动物疫病监测化验,1—4天内给予结果并附诊疗意见。

(二)许可事项及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为提高和保障动物投入品的质量安全,所负责的兽药、饲料、种畜禽场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到人,并与各饲料生产厂家、兽药经营业户签订责任状,明确监管责任;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畜牧法律法规,在兽药、饲料、种畜禽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严格执法程序;及时调查了解在执法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并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以使被管理者心服口服,防范了矛盾的发生;办理《山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登记备案证明》新办证及换证工作,预计办理备案35份,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4件,生鲜乳收购许可证23件,生鲜乳准运证25件。

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根据局党组的工作部署,我局规范和健全了八项制度:一是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每个岗位应承担的工作内容、质量和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时限以及工作职权、责任;二是服务承诺制。以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为基础,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作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的承诺,并对外公开;三是限时办结制。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管理服务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四是首问负责制。各组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已职责(权)范围内的,都要给予满意的答复;五是责任追究制。对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单位和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六是执法公示制。将岗位职责以及单位的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结果、办事承诺一律予以公开;七是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对来所办事人员,经办人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手续、材料、程序等;八是政务公开制。实行权利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公开率100%。

三、执法、收罚行为报告情况:按时报送《执法行为报告表》,真实填报报告表内容,不存在隐瞒执法行为、瞒报收费、罚款等情况;收费、罚款按照下限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不存在与单位和个人利益挂钩的现象;没有借执法、服务为名搭车收取赞助费、咨询费、会员费的现象,不存在要求企业购买指定产品、要求企业参加学会等组织、向企业拉广告、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等现象。

四、投诉受理情况:对县纪委转办的投诉案件及暗访发现的问题,认真细致的进行调查处理,对投诉情况及时受理,不存在隐瞒实情、敷衍应付现象。

五、工作落实情况:我局通过对各科室环境效能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存在“吃卡拿要”现象,各科室主动接受监督,正视问题,积极整改,抢抓落实,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