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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十一篇)

第4篇 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决定;拟定全区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统一管理全区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直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3.审核区直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协调区直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4.研究拟订区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和管理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职能调整的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6.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各项政策、制度、法规的执行情况。

7.负责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人编审批工作。

8.负责区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设立、调整的审核。

9.承办区委、区政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