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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工岗位职责(20篇范文)

第12篇 运行专工岗位职责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电气相关专业;

(2)年龄40岁以下,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职责

(1)电气运行专责负责发电部电气专业运行技术管理工作和对有关运行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业生产技术和技术管理的政策、规定。定期修改、校对分工范围及电气专业所属的系统图、运行规程、系统检查卡、巡回检查卡、定期切换试验记录、标准操作票、设备标志等,并对其准确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负责,并督促执行。

(3)负责编制电气专业运行材料计划、考核标准、运行方式和操作方法,编制设备系统控制参数、自动装置定值整定、运行图纸、定期切换、试验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组织实施。

(4)按巡检要求,巡查现场,了解电气设备运行状况,负责收集、整理、总结、分析电气专业有关资料、技术记录、运行数据、异常情况等,及时编制相应运行反事故措施、试验方案、特殊运行方式、运行安全、经济技术措施以及生产技术合理化建议,以满足生产现场的需要。

(5)经常分析和检查电气专业设备、仪表、运行日志、报表记录。深入现场和班组调查运行各设备检修中所出现的异常现象,掌握设备和系统运行操作规律和检修工艺,不断改善运行操作技术。

(6)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设备运行技术水平。

(7)负责编制和定期修改电气专业为提高运行安全、经济运行和科学管理水平的发展规划并使之按期实施。

(8)确定电气专业的报表、记录用本等格式设计,建立健全专业台帐、统计分析和上报专业材料,并承办有关对外协调联系和接待工作。

(9)协助部门安全员做好电气专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事故、障碍、异常情况分析会,对电气专业进行技术综合分析,加强风险分析预控,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协同发电部开展反事故演习。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