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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财务处岗位职责
1.行政部(财务)副部长
(1)统一管理学校教育经费,预算外收入,各种专项及其它代管经费的收支和核算。
(2)编制学校年度计划、预算和决算,检查执行情况提出修改,调整预算意见并完成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3)编制并指导二级管理年度预算与决算,核算并监督二级专业部经费情况,并对专业部的经济活动,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向学校上报有关资料。
(4)监督有关部门及人员正确办理资产新增,减少调拨和报废固定资产手续,协同总务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5)办理工资和各种经费的核算与发放工作,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执行债务、债权清理制度。
(6)全面、准确、及时向学校提供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7)严格执行《会计法》的各项财经纪律,监督、指导学校其它部门的财务工作。
(8)接受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计财审计。
2.财务处主任*
(1)主持财务处的日常工作。监督和指导全校各项财会制度的执行,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合理开支。
(2)全面制定学校财政年度预算,分析并制定年度决算以及财务上报工作,检查财务执行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3)管理预算外收入和其它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承担事业收入申拨工作。
(4)负责培训经费收入的上缴与下拨。
(5)指导与管理固定资产、基金、专项经费和教育附加费等其它往来费用的结算工作。
(6)对专业部的经济活动、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分析、核算并向学校上报有关材料。
(7)负责校园网相关信息发布与更新及其它宣传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会计
(1)负责学校事业经费、专项经费和教育附加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2)根据《会计法》和各项财会制度,正确运用会计科目,严格审核各项收支凭证,及时入账,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据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并保管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
(3)建立健全往来款清算手续,对暂付暂收,应付应收,备用金等往来款项,须建立必要的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加强对出纳现金和存行资金的检查和监督。
(4)负责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账目,督促和协助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
(5)建立专项资金,特别是教育附加费专项清查、备查和登记账簿手续。
(6)承担预算外收入、其它收入等事业收入入库办理程序及上缴财政的事务,做好'收支两条线'工作。
(7)负责承担专业部经费会计核算工作,做好二级专业部人员经费核算与发放。
(8)审核人事部门签发的信息表,核算并制定工资发放清单。
(9)编制年度核算,完成上级布置与经费有关的统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出纳
(1)办理学校现金收付及银行结算工作,根据有关领导和会计审核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银行各种转账收付业务及时催收结算单据。
(2)按日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不积压账目。每月汇总整理凭证交会计记账。每月必须履行与会计对账一次手续,自觉接收会计的检查、监督。
(3)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不能座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确保安全,如有短缺须负赔偿责任。
(4)妥善保管有关印鉴,空白支票,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工作人员领用支票要设簿登记,并履行领用、注销手续。
(5)负责收发经校领导审定的各种款项,手续完善,交收清点,经办及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