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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土地整理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土部门联系广大群众,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举措,对此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坚持长抓不懈。几年来共实施土地整理项目17个,整理面积16170亩,新增耕地面积7500亩。其中今年内实施土地整理项目7个,整理面积7336亩,新增耕地2163亩。有力地支持了各项建设占补平衡的需要,提高了土地的耕作质量,促进了农民增收,受到了广大群众和各级领导的好评。我县土地整理项目之所以能顺利实施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涉及乡镇、村组和局内测绘、地籍、国土等多个科室。为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完成,我局建立局内协调机制,搞好各科室的衔接和协调。由主管用地的局长负责总协调,明确国土科为承办科室明确专人负责;对外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对项目组织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有关乡镇、村沟通,必要时主要领导亲自出面协调。从而确保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各环节的畅通。
二、搞好动员,宣传到位
土地开发整理最终受益的是农村、农民,是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但由于涉及村民承包地,施工周期长以及干群之间有矛盾等原因,农民虽然盼望着进行土地开发整理,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增加耕地面积,但又顾及眼前利益,往往为了眼前利益而不顾全大局,这样,项目建设前的协调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与乡镇政府联合,采取召开群众会、动员会的形式面对面地宣传有关政策,分析县情、村情,有针对性地排除群众思想疑虑,同时还组织群众代表到其他整理项目区进行参观,使群众亲身感受土地整理给农民带来的益处,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支持土地开发复垦工作,并将其作为造福子孙后代的一项民心工程,积极投身到土地开发复垦工作的行列。
三、规范管理,制度到位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实行了以下几项制度:
(一)实行项目评审制度。在项目上报市局立项前,我局组织县农委、县农业局、县水利局的领导、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规划方案、工程标准、工程造价等进行论证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项目规划、项目立项和工程招标的依据。
(二)实行工程招标制度。为保障工程质量,把项目交给技术力量强、信誉好的施工单位,我局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组织工程招标,由随机确定的专家客观、公平、公正地推荐出中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我们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确保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工作的严肃性。
(三)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项目的建设涉及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林网工程等,为使工程建设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实施,我局聘请县农口专家和项目所在村的干部为质量监督员,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同时我局派专人定期到现场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从而确保了工程质量。
(四)实行项目验收制度。在工程竣工后,由县农业局、水利局、农委等部门的领导、专家和我局国土、用地、地籍等科室科长以及项目所在乡镇、村的领导组成项目验收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向市局申请正式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顺利实施,是在市局的各部门、各处室支持帮助的结果。我们将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把今后的土地整理工作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