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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4篇)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篇2

20__年以来,为全面掌握食品卫生工作动态,我镇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县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

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和卫生院院长任副组长,安办工作人员和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的食品市场、五小食品加工作坊、餐饮业、群体性聚餐等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排查和监管。

二、加大宣传、落实责任

通过各种会议和场镇活动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宣传,向各村(社区)和镇属部门下发了《箭板镇人民政府关于20__年落实食品卫生安全一岗双责的通知》和《箭板镇关于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成立社会监督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定期进行督查。5月28日,对乡村流动厨师和社会监督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强调群体性聚餐必须在3天内申报,且签订承洛书,协管员做好监管并每月上交检查记录;7月16日,召开了有社会监督员、学校和敬老院负责人参与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动员会,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做了科学的分析和政策的讲解;10月20日、22日,在竹海大酒店分别对辖区内乡厨和协管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培训;10月26日,再此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就安徽餐馆爆炸事故做了通报,要求大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开展食品监管,并强调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三、认真排查、强化管理

20__年12月28日――20__年3月5日,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1月5日,对辖区内的餐饮业、伙食团、食品经营户、群体性聚餐和市场上的粮油、水果、肉类、奶制品、酒水等进行了安全检查;2月__日――3月5日,分别对八哥饭店、箭板酒楼、小林副食、桥东副食等9家经营户进行了安全检查;3月12日,对辖区内的“五小食品”加工作坊进行了安全检查;4月28日――5月5日,开展了“5.1”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6月12日,去庆元村一农户家协助监管群体性聚餐;7月28日、9月8日,与食监所一起检查了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户;9月30日-10月12日,开展了两节期间及旅博会等重大活动安全专项整治。

现我镇群体性聚餐共计163次,无一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四、不足之处、整改意见

由于乡镇人员缺编,安办人员都是兼职,排查和监管存在精力不足的问题;百姓聚餐意识淡薄,极少群众存在侥幸心理,摆酒设宴不及时申报或3天前申报;部分餐饮场所地面卫生不清洁;市场上的水果、菜类摆放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经营户对责任保险认识不够。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严格监管制度,规范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申报和审批,对不合格的食品经营户和监管不力的社会监督员给予相应的处理;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为食品卫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