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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个人总结(30篇)

6月个人总结篇15

民主集中制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集中的制度。是无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它规定了领导和群众、上级和下级、部分和整体、组织和个人的正确关系,是胜利推进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保证。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民主集中制主要有以下方面的表现:

1、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在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中,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由人民代表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对违反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或不称职的代表,人民有权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罢免。

2、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但它所决定的事情不是自己直接去办,而是由国家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去贯彻执行。国家的行政机关,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政府;国家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3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加强党的纪律管理才能更好的实现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的纪律就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政治生活准则和言论、行为的规范。概括说,党的纪律就是党规党法,是党内的基本法规。党的纪律涉及到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可以概括为: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其主要特征包括:客观性、严肃性、自觉性、民主性。

党的纪律对于约束党的行为,提高党的核心地位,增强群众对党的拥护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必须加强党的纪律的管理。加强党的纪律,是保证完成党在新时期总任务的需要,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有力武器,是巩固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