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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律师年度工作总结(30篇)

律所律师年度工作总结篇15

20__年马上过去,即将迎来崭新的20__年,在这辞旧迎新时刻,是时候总结一下过去的整整一年里发生的那些事。

在这一年里,大大小小事情发生了很多,对于我来说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更像是一个新的起点。

在这一年里,工作上发生了重大变化。

因个人的原因及发展的考量,我从之前的工作单位换到了新的单位。因此这一年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因为任何的转折之中,都包含着机遇和挑战。

20__年工作方面的总结也自然包括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部分。

20__年上半年时间不长,事情不多,过完春节后其实也就三个月的时间,更多的仅仅是在20__年基础上的延续。那时候的日子过得比较清闲自在,除了办理案件之外,有更多的时间看看报纸,玩玩游戏,写写文章,去朋友那里串串门聊聊天。也就是那个时候,经常写东西更新微信公众号,发布微博,有了四五百粉丝量。

20__年下半年有了完全不一样的变化,虽然还是律师,但工作内容、工作节奏完全发生了变化。首先从量上看,除了每个月自己受理的一两个小案件,更多的还有协助主任们办理的各种案件,所以每个月能够接触到各类法律事务一二十起。犹记的八月份、九月份、十一月份,这三个月是最为繁忙的时候,不仅白天在外跑好几个地方处理事情,晚上还要继续写材料,曾一周之内连续写了四份上诉状。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时间,过得如此充实,接触的案件那么的多,就连睡梦中也会时不时蹦出来那些案件。其次从质上看,之前办理的案件,除了偶尔一两个合同、刑事之外,更多的只是劳动争议、物业纠纷、交通事故这种法律关系比较单一,案情简单,标的较小的案件,去裁判文书网上检索我名字,出现结果的也就上述三类型。然而现在有机会接触更多高端业务,诸如建筑房地产、职务犯罪、保全执行、合同纠纷,以及公司顾问等非诉事务。最后从活动范围来看,也有很大变化,之前只在涧西西工转悠,现在辐射范围更加广远了。

在这一年里,更加清楚地认识了自我

随着工作面扩大,案件量增加,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法律领域越来越多,加上自己经验不足,能力有限,自己的缺点逐渐暴露出来。

缺点一,喜欢用生活经验判断法律问题。我经常会遇到不熟悉的法律问题,或来自当事人咨询,或来自律师同行,或来自案件,但给相对方做答复的时候往往没有客观依据,又对法条记忆力不牢,喜欢用主观逻辑推理夹杂生活法则进行判断。对我熟悉的朋友就会发现我聊天中喜欢说“估计”、“可能”、“大概”等词汇,这样是极不严谨的。好在我这人比较啰嗦,在主任们、律师同行、耐心法官的指导下,多问多学,办案时候多次确认,没有发生过不良后果。

缺点二,极度缺乏自信。不多解释,原因是缺点一,同时又引发了缺点三。

缺点三,有逃避心理,对未知的事情充满了恐惧。按照老说法,律师行业有“358”定律,也就是在做律师前三年仅仅是入门,有很多事情第一次接触,要不断学习。但是我现在做律师才一年多,就感觉经历了三年一样。这或许是因为主任们以及其他律师前辈的信任,或许是因为自己长相成熟、办事稳重,便成长比较快,认识的人也愿意对我“委以重任”。但我内心是很虚的,知道自己不行,又比较在意结果。导致有几种明显表现。

1、如果是第一次处理的案件,以前没接触过,头天就会很焦虑,甚至睡不踏实。

2、准备文书材料时,往往多准备几份,怕不够,比如起诉状,一般准备“8+对方当事人数”就够了,我往往准备“10+对方当事人数”或者更多,其他材料也会特意多准备一份。

3、去法院办事,意识到法院可能不配合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达不到目的时,往往惴惴不安,不知所措。

4、去办事,喜欢带上整本案件材料,比如鉴定、立案、上诉、执行,各个阶段只需要带相应材料就够了,但我怕万一少个什么办不成事情,总会把所有材料都带上。

5、打电话沟通案件之前,总会想好怎么说,纠结半天才拨通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