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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计生年度工作总结(30篇)

个人计生年度工作总结篇10

一、学习、宣传、贯彻“一法三规”

上半年,我镇计生办把宣传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列为全

年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组织,统一行动,统一检查。

一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重在家

喻户晓,对全镇10个村,1个社区书写了14幅墙标,书写小幅标语1470条。

二是宣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重在规范服务。

结合学习、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我镇计生办集中开

展了学习、贯彻《条例》活动,充分认识了计划生育技术服

务机构的法律地位,明确了服务工作的主体和基本服务范围。

在具体的服务工作中,自觉地用《条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

服务水平。

三是宣传《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公布后,我镇立即组织计生战线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狠抓落实。广大群众和计划生育执法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社会抚养费是违反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公民对社会相应增加的公共投入进行补偿的行政性收费,是从经济上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对违法违规生育行为给予的经济限制,更是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措施。在具体的行政执法中,严格按《管理办法》规定程序依法行政。

四是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重在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统一编印入户宣传品2600余份。

二、突出宣传教育的中心任务

1、继续大力开展落实"奖励扶助"政策的宣传。一是制定好宣传计划,根据奖励扶助政策实施的不同阶段,开展宣传教育;二是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和进村入户的宣传力度,使奖励扶助政策家喻户晓,使"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的口号深入人心;三是举办好奖励扶助政策兑现,营造计划生育光荣的社会氛围。同时,还要积极宣传各级关爱计生困难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补贴政策和减免政策等,大力促进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机制形成。在3月对全镇独生子女父母重残死亡家庭进行了摸底、走访、调查,3月30日最后确定有15户进入独生子女重残死亡的扶助名额,已通知在3月30日前领取每人扶助金600元,直至老死。坚持每村每月召开一次村级例会,镇上对每个村补贴会务费200元,现已对5个村召开了村级例会,对5个村的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进行了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的专业培训,明确了组长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责任。

2、加大对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父母的宣传力度。

3、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宣传中,要继续积极协调社会新闻媒体、相关部门和团体,利用元旦、春节、"5·29"、等纪念日和“三下乡"等活动进行了4次口服叶酸片的知识培训,大力营造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环境。一是拓展宣传教育内容。各区县要在坚持常规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继续有重点地拓展宣传教育内容,如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奖励扶助制度、生殖健康知识、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知识、生产知识与就业技术、妇女儿童权利维护、提高家庭生活质量、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内容。二是拓展宣传服务的对象。由侧重于已婚育龄妇女,向全体人群拓展和延伸。同时,要进一步重视青少年、流动人口和男性等特定对象的宣传服务。

三、以技术服务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转换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最终要体现在不断弱化管理,强化服务上。一是健全了基层优质服务机制;二是健全了免费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优质技术服务机制。

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不断完善,使此项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