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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个人工作总结范文(30篇)

敬老院个人工作总结范文篇23

( 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城乡低保在较大幅度调标的基础上更加规范运行。按照全覆盖、严核查、规范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低保运作程序,不断完善低保动态管理机制,严把低保进出关,1-10月份,城镇居民725户1102人进入低保,257户452人走出低保线,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提高城镇低保标准,将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180元/月·人。利用计算机网络平台,建立健全了城乡低保电子台帐。截止10月份,我市共有低保对象10165户17835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2434户5326人;农村低保对象7731户12509人;发放城乡低保金596万元。二是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25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x元/人·年。三是着力推进敬老院建设。南沈灶等5个镇级敬老院“关爱工程”项目已接近尾声,建设床位472张。编发了《东台市镇级中心敬老院管理制度汇编》。目前,头灶、许河等5所敬老院申请创建省级文明敬老院,头灶等13所敬老院被命名为盐城市文明敬老院。四是大力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工程。在盐城市率先探索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出台了《东台市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形成了以医疗统筹为主体、大病救助为支撑、基本医疗费用减免和重病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四位一体”的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模式。到目前为止,已为5863名城镇救助对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150多万元。这一惠民举措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介绍。五是顺利完成救灾建房工作。争取省补资金90万元,市投资55.6万元,对全市780户困难户危房进行了修建改造。六是积极开展善款募集和慈善救助活动。积极开展第三个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善款84万元。对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户因病、因灾造成生活难以维系的给予慈善救助,共计发放救助善款19.75万元。

(二)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取得新突破。

一是认真做好抚恤定补调标工作。及时调整了地方自然增长标准,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年新增财政支出120万元。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年标准调整为每人900元。我市享受抚恤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4978人,全年发放抚恤定补金1700多万元。二是提高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x年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最低标准为3200元,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2400元。发放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25.8万元、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72万元。三是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治病难”的问题。积极依托农村合作医疗平台,形成了政策优惠照顾、门诊看病补助、大病参合报支、重病困难救助、住院保险补偿等“五位一体”的医疗保障网络体系,有效缓解我市重点优抚对象治病难问题。这一做法在省21世纪优抚论坛上作了专题介绍。四是积极完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机制。成立了盐城首家县级退役士兵培训基地和就业中心,率先将农村退役士兵纳入就业培训服务范围。今年培训300多人次,通过培训95%以上的退役士兵都找到了就业岗位。我市x年冬季接收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610名,其中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计155人,均实行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率达100%,兑现自谋职业补偿金398.73万元。五是积极推进光荣院(室)建设。全市23个乡镇有20个镇建有光荣院(室),完成率达87%,六是扎实做好双拥工作。组织43个部门和单位与人武部、驻东部队开展军地结对子、办实事活动,共办实事38件。其中市财政拨出200万元专款新建民兵训练基地和车炮库。大力开展“三走进”和“援建军营图书室、共建学习型军营”系列拥军活动,为部队购置了总价达3.2万元4000册图书。积极实施“金桥工程”,帮助20名下岗军嫂实现再就业;为驻东部队19名军官随军家属办理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