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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5月24日上午,澄迈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检察干警走进金江镇向阳社区、农贸市场、雷宅村等地,紧紧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疑问等方式向群众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重点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宣传活动中,群众就自己不明白、不了解的问题积极进行法律咨询,检察干警依据法律法规一一详细解答,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同时检察干警选取贴近群众生活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通过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把原本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生动化、形象化,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取得了良好的普法释法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了700余名群众提出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民法典》深入人心,使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能动履行普法职责,结合“质量建设年”和“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部署,不断将《民法典》宣传向纵深发展,不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做好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推进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