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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叶学文老师关于班主任工作职责的讲座上,他组织我们讨论了一个问题:教师必须用“崇高”来要求吗?这是“20--年教育盘点之师德七问”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大家各抒己见,讨论得很激烈。有人认为,基于教师这个特殊群体的职业特点,“崇高”是必须的;有人认为,教师也是普通的人,“崇高”的要求太苛刻了。
听了大家的讨论,我想:我们是不是把“崇高”这个词想得太“崇高”了?的确,“崇高”这个词本身就很“崇高”、很圣洁,但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的工作对象主要是孩子,我们的主要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人们常说,孩子是社会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社会对他们寄予了太多太多的希望。而教师作为他们人生路上的主要引导者,就被付予了太多的责任。我们不但要教育学生成“才”,更要教育学生成“人”。所以,并不是社会对教师太苛刻,而是出于对孩子健康成长的关注,对社会未来的关注。教师也不例外,作为社会的人,他们也关注教育事业的发展,关注社会未来。具体到本职工作中,他们传道、授业、解惑,他们关心爱护学生,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所有这些不仅仅是出于责任,更是源于对学生的爱。
师爱是师德中最重要的部分,是良好师德的必备条件,师爱本身就是“崇高”的。因此,一个教师只要具备了师爱,就会对学生全心付出,他们就是最可爱的人,就是最崇高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崇高”并不是对教师的苛刻的要求,而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