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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总结(30篇)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篇25

今年来,在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林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部署和林区计生局的亲自指导下,按照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总体目标来认真开展工作,切实解决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问题,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对本责任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基本情况:

本辖区内共有常住人口162人,全年有常住流动人口7人,其中育龄妇女24人,主管对象24人,现已采取节育措施24人。常住流动人口验证率达100%,各类管理指标系数均达99%以上。

二、从以人为本,真抓实干,具体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仅是“一票否决”的工作制度,更是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我们始终把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与计划生育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各项活动,不仅使干警牢固树立“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新观念,在广大群众中已形成了新的婚育观念,大力倡导文明进步、普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独生子女教育等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营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因此,我们在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搞好宣传发动。利用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参与全区各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如“重大疾病预防宣传日”和每年计生部门组织的宣传月活动。二是利用“五五”普法学习时机,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三是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生优教、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社会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丈夫有责和独生子女教育;中老年期生殖健康等知识内容进行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四是按照林区党委、政府及计生局的统一安排,对本辖区的育龄妇女情况、流动人口管理情况、独生子女办证登记及建立各类档案、规范资料台账。五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的女干警及育龄妇女在计生局指定的医院进行生殖健康体检;

三、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单位流动人口管理,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与所属部门签订了《201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持证验证登记造册管理,保证了流动人口持证率达100%;三是认真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计生专干津贴”足额发放制度,切实把党的计划生育政策落到实处,使独生子女家庭户得到实惠。

四、领导重视,明确责任,与“评优表模”紧密联系

一是院党组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落实各相关业务庭室的责任,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法院各项工作业务工作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在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中,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二是层层签订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增强院属各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责任意识。三是确立专门机构,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工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政治处,确定专人负责,使人口与计生工作做到主抓有责,问责有人。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及时上报人口计生信息,与百花坪居委会紧密联系。

当然,我院在计生工作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密切联系各相关部门,争取为建设和谐神农架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