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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中国文学界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从小到大听的最多的作家,最最熟悉的作家就是他了。佩服他在那样的一个残破的中国要挣脱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封建主义的束缚的时代,是为数不多的清醒者,满怀激情,用笔杆子去唤醒愚昧的国民,你也曾经彷徨,曾经呐喊,曾经伤逝,为的是激励一代代的有志青年,为的是追寻那一片光明。
人们把《野草》给予了很高的艺术地位。在五四落潮后反思思想上对人生,对人的存在价值,以及社会的现状让他有了一定程度的质疑,他感到烦闷和痛苦。在这样的条件下创作的《野草》,便赋予了自己的那种微妙的感觉、心理、情感,是对绝望的反抗的一种艺术的再现。
鲁迅的作品,初次的品读,我的第一感觉是晦涩的,很难捉住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但他的作品就像烈酒,初入可能是顺着喉咙流下去就象是一团火一路烧下去的感觉,但细细的品味有一股浓浓的香醇味,回味在身体里的一种舒适感。
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对于《影得告别》的赏析,纯属我个人的看法。正如鲁迅曾经说过的:“真的勇士敢于面队惨淡的人生,敢于面对淋淋的鲜血。”“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天堂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地狱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你们将来的黄金世界里,我不愿去。”面对激情消退的青年,他呼吁,他呐喊。在面对明与暗之间,他选择了坚持,选择面对黑暗的现实。人的影子,在完全黑暗与完全光明的情况下,都要消灭,它只能存在于半明半暗之中。反抗黑暗,黑暗会吞并我;而光明真正到来之时,光明又会使我消失。这是怎样的一种境地。但作者宁愿被黑暗沉没,也不愿苟活于明暗之间。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