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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歌作文600字(30篇)

永恒的歌作文600字篇3

我不会唱歌。

从小就被上帝发了一张诊断书,上面写着失歌症。

不过好在姑娘我意志坚强,乐观洒脱,坚韧不催,脸比城厚,当然最后一句你可以当我没说。

就这样,我很荣幸得爱上了唱歌这一门伟大而深奥的传统文化,我相信喜欢上唱歌是一件特别容易的事,至于容易到什么程度,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喊着男神我嫁这么简单。

不过朋友们对我说,我喜欢唱歌这件事说一见钟情,真是太委屈这个词了,他们想了想,然后就一脸严肃,义正言辞得对我说,怎么也该是个一贱钟情吧,对,贱人的贱。啊,当然不是间接得形容你,你的贱贱人这个词已经完全不能深刻得体现出来了。

突然很想揍他们啊,怎么办?不过作为一名身世清白,根正苗红的小青年我只是给他们唱了一首。

我觉得我唱的真的很不错。

比原唱有味道多了,要是不给我个歌后啥的,都对不起我。

这里我要补充一句,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学习骨传导这种东西,后来知道了,我就金盆洗手了,这些自然是后话了。

我一瞧,嘿,咋都听愣了?

他们似乎才反过磨来,只是呆呆地问我,你唱什么呢?

那调抑扬顿挫的,听不出来,净逗。

不过我没说,只是在心底捣鼓着。

太卡脸了,我想。

也太尴尬了。

最后的时候,我又唱了一首,我很自觉得用手机录了下来。等到我觉得唱够了,够好的时候,我听了一遍回放,我当时就使个劲得瞅地砖,寻思着咋没个地缝让我钻进去呢?

唉。

从此便有自知明,人前不见我歌声。

姑娘我也就金盆洗手了。

不过有时候也会自己哼个几嗓子,只是自己听得见的调调罢了。

从此就真的不会唱歌。

或者是不能唱吧!

不唱歌的姑娘总会有些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