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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的第一天作文200字(21篇)

写字的第一天作文200字篇5

看过一篇文章,叫作《指尖上的阳光》,内容不记得了,但是那种舒缓美好犹如午后阳光的感觉一直无法忘怀,甚至现在,稍微回想一下,就可以分毫不差地忆起被那温暖澄澈的文字淹没的恍惚感。

喜欢上一个人的文字就好比是一场心甘情愿的单相思,你一遍一遍地欣赏作者的文采,揣度作者的用意,猜测作者的心情,然后欣喜于某处相同的心境,恨不能立刻见到,大叹知音。

哦,你并不认识他。你们不曾交换只言片语甚至于你不知道他是老是少是男是女。可你会用骄傲的口吻提起他们,好像多年的老友,看到新作就重逢般的笑一笑。

不知是哪来的这份自来熟。

一个我喜欢的写手回忆起她最初写作的时候,因她偶像作者的鼓励而雀跃多时。其实那只是一句很普通的回贴,寥寥数字,她的偶像可能早已忘却。

现在的她成长为文笔优秀的作者,和她的偶像成为了朋友一遂多年心愿。谈起自己还只是一个粉丝时用了慨叹和略微惆怅的语气。

当年。当年。当年。

当年不知名的欣喜。当年无理由的狂热。当年想让笔尖绽出花朵的梦想。

这个句型让人说不上原因地心口发闷。就像离别时百味杂陈的笑容。

也许真的只是“喜欢”这种被称为俗气的理由。

这些天在豆瓣上看到一些事情,“九州”的作者在吵架。我没什么资格去评论孰是孰非,只是下面的一句回帖让我感同身受般的呼吸困难。

他说,那时候追着你们的文看,换着马甲去搭讪。现在自己也能写些东西了,为什么你们不见了。

是记忆里刚拿起笔的青涩少年在叹息。

有时候在想文字真是奇妙的东西,那么多人隔了很远或是不善言谈的,在纸上,在屏幕上书写,就会让人觉得无比亲切和贴近。

总有人在书写,总有人在梦想,总有人在相信。

这足以让人微笑着握起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