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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比赛方案(8篇)

歌唱比赛方案篇3

为学习宣传“格高志远,学贯外”的上外精神,歌颂弘扬和谐文化,展现我校教职工的才能和风采,进一步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定于11月30日举办“唱响和谐”卡拉OK歌唱比赛。

一、参赛范围

__大学工会会员

二、报名及比赛事项

1、每个院(系)、部门工会报名一至两名参赛(工会会员数在100人以上的可报三至四名),每位参赛者报一个参赛曲目,并于11月20日前将报名参赛人及曲目报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__×;联系电话:__×;

2、参赛者伴奏带自行解决,并于11月20日前在报参赛人及曲目时将伴奏带交至校工会办公室;

3、11月20日16:00在虹口校区逸夫会堂二楼教工之家进行预赛出场次序抽签;11月27日在校工会办公室进行决赛出场次序抽签,并交伴奏带;

4、初赛:11月23日13:30虹口校区逸夫会堂;

5、决赛:11月30日13:30虹口校区逸夫会堂;

6、在初赛者选出优秀者参加决赛。

三、比赛规则

1、选手参赛曲目自选,歌曲内容健康向上;

2、演唱方法不限,民族、通俗、美声等均可,亦可以组合形式参赛;

3、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比赛进行现场打分,当场公布;

4、参赛选手按赛前抽取的顺序号依次上场比赛,主持人报幕后30秒未到场者,视为弃权;

5、比赛评分为10分制,歌曲演唱的完整性占2.5分;音准、节奏、吐字和咬字占2.5分;音乐情绪的把握占2.5分;舞台风貌和表演占2.5分,评选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6、去掉评委小组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分的平均值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四、奖项设置

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最佳后援团奖若干名,最佳人气奖若干名,并颁发奖状和奖品。

为调动观众参与的积极性,活跃现场气氛,决赛时,在观众进行两次抽奖。当场抽奖,当场兑奖。每次抽奖号为10个。抽奖,如被抽号的观众不在现场则此号作废,一次抽满10个号为止。

请各院(系)、部门工会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此项活动。各单位还可适当组织部分学生参加活动并为参赛教职工加油助威,所参加的学生均有资格参与抽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