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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复工通知模板(5篇)

员工复工通知模板篇2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沧州经济开发区区内企业延迟复工复业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内各企业原则上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复业。

二、对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冀政办传【2020】4号)中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确需提前复工复业的,须报请经济发展局备案登记,企业必须提供应对疫情预案措施以及确保不出现疫情的承诺,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核查批准后予以复工。本通知印发前已复工复业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报经发局备案,严防出现疫情,确保社会平稳有序运转。

三、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人员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有异常身体情况的人员要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并将信息及时上报区经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