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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放假通知安排(8篇)

“五一”放假通知安排篇7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驻和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20__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__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__〕68号)精神,现将20__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通知如下:

一、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

二、从20__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即:上午10:00上班、14:00下班,下午16:00上班、20:00下班(北京时间)。

三、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市场供应工作,重点抓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食品安全和交通出行等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节前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全面排查和清除交通运输、煤矿、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四、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职工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巡防查控,确保24小时备勤值守。要进一步加强一线值班力量,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如遇到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置。请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将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干部值班表于4月29日前报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

__办公室

20__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