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文通知

供暖的通知书(8篇)

供暖的通知书篇5

尊敬的热用户:

为做好今冬供暖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供热按期运行,经研究确定,自20__年10月8日开始收供暖费。收费标准按《桓政办发[20__]4号》文件规定执行:居民住宅供暖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23元/平方米,商业和公建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35元/平方米;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器设备,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300元计收供暖费(对于未安装或已拆除小型换热器以及带有阁楼或车库未安装供热设施的热用户,请先到所在小区供热站办理入户检查手续,两个工作日后再缴纳供暖费)。增加用热面积的用户,请到供热服务厅办理相关手续。新增用户开户日期截止到10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今冬需要停暖的热用户,请于20__年10月15日前到所在小区供热站办理停暖手续。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请热用户缴纳供暖费时务必携带供热服务卡。

自20__年10月8日起,热用户可到以下任何一个收费网点缴费:1、春源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服务厅;2、县建设银行或浦发银行营业网点;3、兴桓路齐商银行营业厅;4、渔洋街农信社大桥储蓄所;5、惠仟佳东侧购物街农信储蓄所;6、索镇镇府路农信储蓄所。

自11月1日起,请热用户到供热服务厅、县建设银行或浦发银行营业网点缴费,其余4个网点停止收费。热用户也可通过建行或浦发银行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电子渠道或部分小区设立的智能POS缴费终端自助缴费。

公司咨询热线:

敬请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