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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放假通知范文(30篇)

寒假放假通知篇27

20年寒假即将到来,为使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文明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于20年1月29日(农历腊月二十)正式放假,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于20年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四)正式放假,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开学。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可适当缩短假期,但不得少于非毕业年级规定假期的一半(放假时间不得晚于农历腊月二十五,开学时间不得早于农历正月初六);幼儿园根据幼儿入园需要实行教师轮休制度(春节假期除外)。各县市区中小学放假时间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调整,但须符合国家课程计划要求,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及防范工作

各学校要在做好期末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新学期工作计划制定等各项工作的同时,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及防范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学生家长宣讲假期安全常识及注意事项,防范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烟花爆竹、煤气中毒、交通事故、食品卫生等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放假前要集中对校舍建筑、水电管线等各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进行认真检修和隐患排查。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合理安排家庭作业,做好假期“减负”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等拓展性作业,严格控制假期作业总量和难度,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各学校可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免费向学生开放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微机室、运动场馆等教育资源,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假期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兴趣小组和社会实践活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力度检查清理假期违规举办的各类中小学生补课机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四、加强假期家校联系,关爱特殊儿童心理健康

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要利用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加强家校联系,督促指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让学生远离“黄、赌、毒”等丑恶现象,远离营业性娱乐场所,为孩子创造健康的生活环境。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后进学生的寒假生活,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使每个学生都能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假期。

衡水市教育局

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