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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扰民通知书(5篇)

关于防扰民通知书篇2

为加强高考期间(6月2日至6月10日)噪声监督管理,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我区将开展“20_____绿色护考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停止夜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扰民是指具有某种影响力的人或组织粗暴对待相关民众利益的作法,一般指噪声扰民。扰民通知书是对这一噪音做出的措施。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扰民通知书,方便大家学习。批,除抢修、抢险须报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示外,各建筑施工单位自每日19:00至次日7:00止一律停止施工,在初中、高中学校周围100米范围内的工地白天停止打桩、作业、电锯等噪声施工作业;6月7日至10日的高考考点周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可能产生噪声而干扰考生考试的生产、生活等活动。

二、严格控制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音响音量,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22:00 后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

三、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装卸货物。

四、防止排舞等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扰民,禁止机动车辆在禁鸣区域(路段)鸣叫喇叭,禁止拖拉机等在市区禁驶区域(路段)行驶。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环境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