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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暑假的通知书(10篇)

放暑假的通知书篇3

各县区教育局、九华山经发处、开发区人社局、平天湖管委会社会事业处,各市直学校:

202--—202--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20__年暑假即将来临,现就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以及幼儿园于7月4日开始放假,高中阶段学校于7月11日开始放假,所有学校、幼儿园假期于8月31日结束,9月1日开学。高三毕业年级可按省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皖教基[20__]14号)执行。

二、主要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安排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学籍信息维护以及各项总结工作。针对20__年秋季开学工作重点,早计划、早安排,提前安排部署秋季开学各项工作。

2、各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集中教育活动。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革命传统、文明创建等教育;要切实加强学生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防溺水、用电安全、汛期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家长落实监护责任,科学安排子女假期生活。

3、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不得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辅导、上新课,不得租借校舍给校外人员举办补习班或辅导班。假期作业要适量,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等拓展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如开展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短期社会实践活动,应加强安全和组织工作,防范各种意外情况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学校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制定学校招生方案,切实做好各类招生工作。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妥善处理群众有关招生入学问题的来信来访,确保招生规范、有序。

5、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做到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学校安全。要在放假前对校园进行全面彻底的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假期值班保卫工作,假期值班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及时报告和迅速稳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地要制定并完善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严防暴雨山洪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当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极端恶劣天气的情况时,县区教育局要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上报当地政府同意后,由县区教育局部署实施,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根据情况决定。

各县区中小学放假时间如有变动,可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并报市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