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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的通知书(11篇)

用电安全的通知书篇10

各位同学:

为预防用电事故及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同学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重申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范:

1、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杯、电水壶、电热取暖器、热得快、电熨斗、电热毯及其它易引起安全隐患电器。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或自制的用电器具。

3、宿舍内每个插座限接一个插排(卫生间插座不得接插排),不得多个插排串接。插排必须带有国家通行的安全标志且质量合格,线长不超过3米,插排及用电器周围30厘米之内不得堆放纸张、书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电源线严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缠绕衣架。

4、禁止私拉乱接楼道内消防应急电源;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5、用电器具必须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6、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拔插头,各种用电器具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避免长时间通电。

7、请全体在校住宿学生学习、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以便在发生初起火灾时及早扑灭,减少火灾损失。学生公寓所配灭火器均为干粉灭火器,其简单操作程序为:

1)拔出灭火器销子。

2)握住灭火器喷管前端对准火源。

3)站在安全处按压压力阀,干粉即喷出。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宿舍成员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同学之间要相互监督和提醒安全用电。否则,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用电,予以收缴相关用电器具,并根据《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给予相关宿舍或学生个人相应处分,造成事故的,追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学生处公寓中心

202x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