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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自查报告(30篇)

评估自查报告篇22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为落实海教安〔〕11号文件《关于立即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我镇于11月24日召开专门的会议,对安全防火工作做了认真、细致的部署,明确分工,落实了责任。各学校(园)和镇教办对学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进行自查,现将检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镇教办成立了助理为组长,以安监员、工会主席和各校(园)长为成员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安保处(室)、总务处、德育处领导为成员的"自查组,在各校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教办展开督查整改。

二、明确安全目标,落实消防责任

各学校(园)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器材室、专用教室负责人及各班主任,通过认真分析研究,排查消防隐患,确定安全检查的重点目标,要害部位,再次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将食堂、宿舍、实验室作为重点部位,将用电、用气、用油作为主要领域,在普查基础上突出重点。

三、广泛开展宣传,增强防范意识

学校十分重视对师生进行冬季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各单位组织教师学生观看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宣传片,依据镇提供的消防知识题集,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宣传以及知识竞赛。还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如板报、班会、广播对学生进行冬季消防全知识宣传,使全镇师生的冬季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得到加强。

四、通过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对策

⑴各校(园)消防设施使用标志不全或不够明显,责任还没明确到具体人。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消防设施的安全使用责任要更具体明确。

⑵陈旧建筑没有设计消防栓箱,如角斜中学育鸿楼。保障育鸿楼周围50米内有消防栓箱或在大楼附近增设地面消防栓。

⑶陈旧建筑内部电线线径较小,不能使用较大功率的电器,如角斜小学教工宿舍楼。教工立即停止使用大功率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