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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会报告(18篇)

党代会报告篇9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六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共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对全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市第五次党代会以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聚焦主业、突出主责,以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四风”问题得到有效纠治,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更加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重要保障。大会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为统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不断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深化源头治腐工作,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廉洁城市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大会强调,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成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讲政治,增强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各级党委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从严治党职责,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强大合力。各级纪检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勇于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深圳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坚强保障。